近日,南昌市公布了五大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8月6日,记者从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企业养老保险以本人实发工资总额28%的比例按月缴纳,工伤、生育2大保险则由单位缴费,个人不缴纳。
养老保险按实发工资总额28%缴纳其中个人缴8
%据了解,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如在企(含私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以本人实发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如缴费基数低于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社平工资60%的,则以社平工资的60%为基数),以28%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为其缴纳20%,个人自己缴纳8%)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以个体身份参保的,则以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以20%的缴费比例,可按月、半年、一年缴费。
工伤生育保险全由单位缴纳
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缴费单位按其参加失业保险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个人按照本人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则根据养老保险基数单位6%、个人2%比例缴纳。
工伤保险由单位缴纳,缴费比例要根据用人单位的危险性分为0.4%、0.8%、1.2%、1.6%、2.0%、2.4%。
生育保险按养老缴费工资为标准,由单位按0.8%的比例缴费,个人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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