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由于公司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腕管综合症能否算工伤?
我是一名网络编辑,由于公司人员分配不当,我的工作量一直很大,虽然几次提出过减少工作量,但未得到回应。导致右手得了严重的鼠标手,右手大鱼际肌肉有萎缩情况,右臂也经常疼痛。
因为这个原因,我主动提出离职,现在离职近两个月。但最近发现右手没有好转,不能再找别的工作以避免病情继续发展。但是总没有经济来源也不是办法。
所以想问问,想我这种情况能否算工伤,能否申请原单位的经济补偿,胜算几何?
答:这种应该是职业病吧,
如果想讨补偿,那么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举证你的鼠标手的形成是本身职业造成的,
2、你在到公司之前没有鼠标手,
3、鼠标手已经造成了身体的伤害,且造成了今后工作能力的减低
4、你可以先治疗,如果可以认定为职业病,这些费用是应当由公司负担的
5、公司没有跟你解除劳动关系是你自己提出离职,对于离职后的损失你只能自行承担。
6、而且就现有的司法判例来看,像你这种情况提起诉讼获得支持的机率较低,从司法实践来看,很少看到这种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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