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邻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起历时两年多的工伤赔偿纠纷。
2009年6月18日晚上9时左右,秦某在邻水县某煤矿开机车运矸石时,从巷顶上掉下来的石头砸在机车上,机车急刹,秦某的头部与机车相撞受伤。秦某多次找厂方协商,厂方以多种理由推脱,不予理会。无奈之下,秦某找到邻水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希望尽早得到解决。
邻水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随即立案,并与煤矿方取得联系,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未果。近日,该仲裁委员会又组织双方调解,就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工资、鉴定费和检查费等进行了计算,通过仲裁员晓之于理、动之以情、寓情于法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表示同意一次性解决,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并在当天鉴定了仲裁调解书,煤矿方当场就支付了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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