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中央委员陈国安代表建议,将"见危施救"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解决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
陈国安认为,"见危施救"是人性最宝贵的一面。然而去年发生的湛江凌华坤见义勇为事件却让人无限感慨。凌华坤因追击劫匪,导致妻儿、路人受伤,花费9万余元。事后,广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1万元,湛江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3000元,吴川市公安干警捐助2万元,共计得到帮助 5万元左右,不足以支付其妻儿的医疗费以及路人的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行为视同工伤, "见危施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行为并没有列入保护对象。
陈国安认为,"见危施救"行为应该大力提倡,"见危施救"者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和财产上的保障,将"见危施救"行为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符合法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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