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扩大工伤保险报销范围
近日,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要求,我市工伤保险将扩大报销范围,提高伤残待遇。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人员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有关待遇标准的意见》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每人每天25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20元;工伤人员到统筹地区以外治疗工伤的,市内交通补贴每人每天20元;长途公共汽车、火车(硬卧或硬座,高铁、动车二等座及以下)、轮船(三等舱及以下)实报实销;病情特殊选择其他交通工具需报经办机构审批;途中食宿费用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天150元,其他地区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天120元,至办理入院手续之日止。工伤人员配置辅助器具所需交通、食宿费用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五至十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原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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