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参保员工工伤后100%获得赔偿
今日是国际工作安全和健康日。记者昨日从市社保局获悉,截至去年底,深圳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在960万人以上,今年又有新的增加。参保员工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出现工伤意外时,能够及时得到相关补偿。截至目前,参保员工出现工伤意外的,100%得到赔偿。
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深圳一直大力推进企业员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金融危机时,曾下调工伤保险费率,支持企业让更多的员工参加工伤保险。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细数参保好处:参保员工工伤治疗费全报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参加员工治疗期间可得伙食补助,由社保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职工治疗工伤期间,原工资待遇福利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康复费用100%由社保支付。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单位派人护理或支付护理费。条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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