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区工伤认定结果迥异的情况今后将大大减少。昨天,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在今年探索建立工伤认定案例发布制度,选择本省工伤认定行政裁量权的典型案例送省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审查合格的将由省政府对外发布,作为参照,确保工伤认定相对科学。
省人社厅法制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工伤保险条例》部分条文存在多种理解,一些受伤害的情形缺乏统一的权威意见或倾向性意见,导致部分工伤认定案例出现争议。此外,工伤认定调查常出现证据灭失或难以固定证据,导致工伤认定难度加大。“很多认定往往有争议,在甲地认为是工伤,在乙地却又不算了;有些地方认定的级别重、有的地方认定的级别轻,这样一来,对老百姓的权益是一种损害,行政机关的公信力也受到影响。”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通过探索建立工伤认定案例发布制度,统一工伤认定标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理相同的工伤认定事务,除法律依据和客观情况变化外,应当参照已经发布的典型案例。
此外,今年将有更多群体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今年要加大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保力度,积极推进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服务业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省人社厅要求,各市州要务必将本地区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同时,研究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尽早解决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险问题。
今年要继续落实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确保已纳入统筹管理的老工伤人员的待遇支付。
目前,我省14个市州已实施了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伤保险基金应对工伤事故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同时通过建立省级储备金制度,有力化解了少数高危行业集中市州的工伤保险基金风险。去年,省级储备金向4个市州下拨2380万元,其中,为应对衡阳“10·29”矿难,一次性下拨省级储备金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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