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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超百万人 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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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石家庄市工伤保险集中宣传周已经全面启动,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自2011年1月1日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1年多的时间里,石家庄市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人数已达到了111万人,全市为工亡职工支出工亡补助金2亿元。

  石家庄市工伤保险集中宣传周已经全面启动,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自2011年1月1日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1年多的时间里,石家庄市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人数已达到了111万人,全市为工亡职工支出工亡补助金2亿元。

  新《条例》规定,除现行规定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社保机构办理工伤保险登记。男、女年满18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下,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以下的职工,都应参加工伤保险。

  市社保局工伤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全市为工亡职工支出工亡补助金2亿元,较2010年增加了8000万元。此外,新《条例》明确了将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纳入基金支付的规定,还将原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以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统一支付。保证了工伤职工待遇的及时发放,提高了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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