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工伤需要长期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要抓紧时间办理今年的认证手续了。否则,待遇发放可能会在7月1日起暂停。
昨日,记者从石市社保局获悉,石家庄市本级参保单位应于5月11日至6月30日期间,将经过享受待遇人员本人填写、企业确认后的《资格认证表》,报送市社保局工伤保险处。超过时限,将从7月1日起暂停发放待遇。待提供的认证资料经过审批后,再恢复应享受待遇。《资格认证表》可自石市企业工伤待遇支付业务用表公共邮箱下载,或到工伤处领取。
各参保企业要严格执行工伤长期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按时完成任务。要及时掌握情况,对领取待遇人员其资格出现变化的,及时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办理停止发放待遇手续。对认证过程中,申报死亡的长期待遇领取人员,要提供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的销户证明。
据了解,认证工作旨在加强对工伤保险长期待遇领取人员的管理,防止工伤保险基金流失。(文章来源:金投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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