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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员工回原籍异地安置如何计发安家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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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回原籍异地安置时如何计发安家补助费?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1-4级残疾工伤人员迁户口回原籍定居时,由单位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给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

  回原籍异地安置时如何计发安家补助费?

  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1-4级残疾工伤人员迁户口回原籍定居时,由单位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给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

  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回原籍异地安置时,如何办理手续?

  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1-4级工伤职工回原籍异地安置时,因确有困难须一次性领取伤残津贴时,必须携带下列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的核发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1)原籍迁入地派出所出示的准迁入证明或者迁入地的户口本原件;

  (2)单位和工伤职工(或其委托代理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等待遇的合约(或协议书)。

  2002年3月4日前工伤的非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1-4级工伤职工可否要求按月领取残疾待遇?

  2002年3月4日前工伤的非本市户口职工按照穗府(1993)34号文规定只能一次性领取有关待遇。

  同一工伤事故兼有民事赔偿或商业性人身、人寿保险赔偿的如何赔偿?

  按民事赔偿或商业保险赔偿、社会工伤保险补偿的顺序处理。除医疗费和丧葬费不重复支付外,《条例》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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