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工伤保险处获悉,城区又有529位退休返聘人员,被用人单位买了工伤保险。而实际上,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后,这部分人根本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市工伤保险处综合科王科长解释,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或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终止。即退休人员(男60岁,女55岁),已经无法再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常的劳动关系,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也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王科长说,他们调查发现,一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市民不熟悉该政策;而一些用人单位,有的不知道此政策,有的不排除是故意为之。
“此情况下,权益受损的其实就是这些退休返聘人员。”王科长说,针对这种情况,市工伤保险处于上个月,对全市用人单位进行了清查,并对各用人单位下发了通知,要求这些用人单位办理退保手续。
他说,此次共清查出529位退休返聘人员,他们大多是高级科研人员,或者在某一领域有自己的专长,退休后被一些企业聘为技术顾问等职位。
那么,这一部分人员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王科长给退休返聘人员提出了两个方案,一是要求企业为自己购买商业保险;二是,受聘到一家单位后,要求用人单位与自己签订一份协议,保护好自己的利益,以免发生工伤事故后,遭遇维权难。(来源:株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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