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工伤护理费7月起上调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昨天(21日)发布消息,自7月1日起,工伤人员护理费将上调。
昨天,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北京市2012年调整工伤人员护理费的通知》表示,经市政府批准,北京决定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的护理费进行调整。调整的范围为2011年12月31日前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按照调整方案,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2336元的,调整到2336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1868.8元的,调整到1868.8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1401.6元的,调整到140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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