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工伤保险 > 正文
 
工伤费用报销需要的资料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医疗费发票原件(温馨提示:应根据湘医函险〔2008〕1号文件,辨别发票真伪,判断发票是否过期,应盖有财政部监制章、医院公章,公章应清晰,病人姓名应与身份证、《工伤认定决定书》一致,大、小写费用金额须一致)。

  工伤费用报销需要的资料

  (1)《湖南省省直管单位工伤保险医疗费审核支付申报汇总表》(温馨提示:单位负责人和专管员应签字、并加盖公章,表中发票张数、金额与实际相符);

  (2)《工伤认定决定书》(温馨提示: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复印清楚,特别是市州劳动局工伤认定专用章应清晰可见,空白处注明“与原件一致”签名后加盖公章);

  (3)医疗费发票原件(温馨提示:应根据湘医函险〔2008〕1号文件,辨别发票真伪,判断发票是否过期,应盖有财政部监制章、医院公章,公章应清晰,病人姓名应与身份证、《工伤认定决定书》一致,大、小写费用金额须一致);

  (4)公民身份证(温馨提示:复印件应复印清楚,空白处应注明“用于报销工伤医疗费用”,本人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

  (5)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6)门诊(急诊)病历(含划价处方)和住院病历复印件(含长期和临时医嘱、入院和出院记录);

  (7)《湖南省工伤职工非联网结算医院就诊登记表》(温馨提示:申请理由应充分,单位领导应签字盖章);

  (8)转非协议医院就诊者还必须提供到省医保局备案后的转诊回执单。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