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工伤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是什么?针对不同人群,我市有哪些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
目前,除了公务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外,所有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均已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根据实际情况,我市针对不同人群制定了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
一是从事非全日制工作或下岗、内退职工再就业的人员,在多个用人单位就业的,其就业的每一个用人单位应分别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由职工发生工伤所在的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二是用人单位使用的农民工可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元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三是建筑业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由企业承担的缴费部分,由市建筑行政管理部门从农民工就业的工程项目上征收的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中,直接划缴到财政专户。
四是根据商贸系统服务性行业农民工流动频繁的特点,采取"总量包干、定额缴费、动态实名"的办法,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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