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烟台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为宗旨,以广大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加大执法维权力度,全面落实劳动保障政策,着力构建法制化劳动人事关系,有力地维护了劳动人事领域的和谐稳定,为长岛新一轮经济社会大发展构筑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在强化执法维权职能方面,该局成立了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建立乡镇(街道)劳资纠纷调处中心,加大一体执法力度,积极调处劳动人事保障信访、劳动争议、投诉举报案件。1-6月份,共接待劳动人事信访案件52起,涉及90人,处结51起,结案率98%,没有集体信访案件发生;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4起,不予受理案件1起,处结3起,结案率75%、调解率100%;受理投诉举报案件5起,涉及5人,处结4起,处结率80%;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组织开展了2011年劳动保障管理资料书面资审查工作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共检查企业522户,涉及职工8151人,为69名农民工追讨工资49万元,补签劳动合同59份。
在加强劳动保障服务方面,调整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950元调整到1100元,调整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9.8元调整到11元;开展了2012年度企业工资“三项制度”报送备案工作,30户企业报送了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远洋捕捞公司等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工作;做好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按照工伤认定程序对13起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并认定,对4名工伤职工和申请病退的127名职工进行了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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