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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工伤死亡赔偿标准高温工作中暑可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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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6日表示,决定上调劳动者高温津贴标准。据介绍,北京市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调整后的新标准从2010年7月开始执行。

  提高工伤死亡赔偿标准高温工作中暑可算工伤

  职工因中暑等工伤进行治疗期间,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及相应补贴。如出现企业拒不支付中暑治疗费用、工资等情况,职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北京高温津贴翻倍

  室外不低于120元/月

  室内不低于90元/月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6日表示,决定上调劳动者高温津贴标准。据介绍,北京市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调整后的新标准从2010年7月开始执行。

  北京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称,每年的6月到8月,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户外作业“停工避暑”

  应该更加人性化

  看温度莫看时间段

  面对不断攀升的气温,“火炉”石家庄市建筑工地普遍执行中午12点至下午2点时段停止室外作业。记者5日手持温度计从这个市一些建筑工地调查发现,尽管过了“停工避暑”时间段,现场温度依然远超应停止户外作业的标准值。

  国家《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规定,有条件的单位应定时测定和记录作业区温度,以便及时采取改进防暑措施。几位农民工看到记者手中温度计显示的温度后说,户外作业“停工避暑”应该更加人性化,看温度莫看时间段。他们建议立法规定只需温度达到一定标准,建筑工地必须停工。(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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