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8172万人。工伤保险在维护职工权益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不愿为受伤职工提起工伤认定申请,此时职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申请工伤保险时效1年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处长曹岁明表示,申请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工伤职工的亲属或工会组织。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行使申请权,受伤害职工或者近亲属、工会组织有权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部门提起申请,超过1年逾期不能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如果30日之内用人单位没有提出申请,30日之后个人提出申请的,从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到个人申请之前产生的费用均需由用人单位承担。
申请工伤保险赔偿需要提交的基本材料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工伤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对职工事故伤残认定书。
工伤保险费率逐年下降
作为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伤保险制度在我国建立已近20年,它是政府买单的雇主责任险,其内容还包含预防机制、工伤康复等。然而,一些私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仍然存在不为职工投保的情况,曹岁明说,这主要有多方面原因:
一是工伤保险没有专门的经办机构;二是很多企业还不了解工伤保险制度的强制性;三是国家现行的是养老、医疗、工伤等五险合一的缴费政策,而有的企业利欲熏心想方设法逃避企业的社会责任;四是一些高风险企业特别是一些建筑、工程类企业,将项目层层转包,但转包后用人单位资质不够,不愿意购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宁愿“私了”。
“其实工伤保险的平均费率水平很低,只有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而且我们国家工伤保险的费率还在逐年下降。”曹岁明建议,对于普通劳动者,入职前应要求单位缴纳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缴纳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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