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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拉萨兑现老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2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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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记者从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拉萨老工伤案件重新认定、鉴定工作的完成,标志着拉萨市辖区的老工伤问题已基本解决。

  近日,记者从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拉萨老工伤案件重新认定、鉴定工作的完成,标志着拉萨市辖区的老工伤问题已基本解决。

  据悉,自2009年以来,拉萨市人社局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西藏自治区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西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将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就全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老工伤人员待遇解决问题。该局历经三年,通过对全市国有企业、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的调查摸底与核实确认,基本完成了拉萨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有关工作。2011年在全区率先兑现老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25万元。

  今年,拉萨市申请老工伤待遇的案件有14起,由于老工伤案件发生时间较久,材料不全,市人社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这些申报的老工伤人员进行了严格的工伤确认,组织医疗专家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其中10—8级10起,7-1级2起,无级别2起。今年老工伤案件重新认定、鉴定工作的完成,标志着拉萨市辖区的老工伤问题已基本解决。

  另外,为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今年,拉萨市人社局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精神,认真做好我市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在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中,始终把提供优质服务贯穿于工作始终,认真核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登记、申报和缴费基数的核定、工伤保险征缴等各项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正常开展。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保的积极性,做到应保尽保,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市一半的事业单位已上报工伤保险相关手续,其他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在扩大宣传力度方面,今年,拉萨市人社局坚持以工伤保险扩面为导向,结合工伤保险各阶段经办工作的具体特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宣传,不断推进全市工伤保险事业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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