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常跑"马拉松"
2008年,汶上县来济南打工的45岁的束秀清,工伤维权历时三年多,可谓一波三折。束秀清在济南一家餐饮公司打工,负责包饺子。在潮湿闷热的地下室用压面机碾压饺子皮时,一不留神她的左手被卷进了压面机,顿时左手变得血肉模糊。工友赶紧将她送往医院治疗,住院期间餐饮公司支付了1000元医疗费。出院后,餐饮公司不但不给他赔偿,相反还将他开除了。
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束秀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谁知道,从这时起,维权之路走了三年多。在劳动部门认定束秀清所受伤为工伤后,餐饮公司申请了行政复议。2009年3月,上级劳动部门认定束秀清所受伤害构成工伤后,餐饮公司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工伤认定。法院判决驳回餐饮公司的诉讼请求后,餐饮公司提起上诉,2009年11月25日,济南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此时,仅仅认定为工伤,就历经了两次工伤认定、一次行政复议、两次行政诉讼,历时一年多。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