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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登记没实名,工伤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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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李某与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李某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事故伤害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需根据工伤认定书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计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

  姓名不符无法做伤残鉴定

  随后,李家父子联系了泸州市勇强轻质墙体制造有限公司,协商工伤赔偿一事,结果却让他们傻了眼。“刘老板让我们拿出依据,该赔多少就多少。但是,当时他是用另外一个人的名字办理的入院,我们无法拿到依据。”

  因为真实姓名和事件涉及伤者姓名不符合,李洪年想进行相关工伤鉴定也不行。对此,李业财一直想不通。

  一年多来,李业财多次奔走于相关部门间,却次次碰壁。“我前前后后花了近万元,还是没能讨到个说法。而且,刘老板现在连电话也不接我的了。”

  李业财说,只希望能为儿子讨一个说法。“至于赔偿方面,按照因工受伤的有关规定,该赔多少就多少,我绝不会多要。”

  用工方:鉴定还需双方认可

  “他这样的做法就是敲诈!”记者与该公司负责人刘勇兵取得联系,针对此事,刘勇兵说,按照相关规定,要进行工伤鉴定,必须由双方进行协商选择鉴定机构,单方面出具的任何一份鉴定报告都不算数,而李业财反复索要赔偿,又拿不出相关依据,故赔偿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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