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打工近10年,一旦遭遇意外,仍然无法为自己维权——益阳人陈先生在工地上受伤,包工头支付了他的医药费之后就避而不见,而一家人还在等着他的钱养家糊口……昨日,长沙市司法局12348法律维权专线发布法律警示,提醒农民工加强法律意识,有关部门要建立规范的用工环境,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陈先生今年36岁,来长打工已经将近10年了。去年他受包工头雇请,新到一个工地上做事,不小心从工地上摔了下来,造成骨折,花去了2万多元医药费,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工地包工头支付了医药费后,就不管我了。我多次找包工头和建筑商协商赔偿事宜,包工头避而不见,建筑商则推脱说他们与包工头有协议,赔偿责任应由包工头承担。”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家在益阳,一家老小还指望他养家糊口,可如今受伤后不能工作,还未得到分文赔偿。
针对陈先生的窘境,12348律师提醒,陈先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因陈先生与建筑商之间无劳动合同,劳动关系难以确定,工伤认定受到障碍的情况;陈先生可以选择按人身损害索赔的途径,要求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建筑商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