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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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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201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元。随着201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数据的公布,2012年发生的工亡事故其赔偿标准也有了提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2012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发生了变化,现根据上述规定,对2012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进行总结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2011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如下: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201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的20倍。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算公式:21810元×20=436200元

  2012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比2011年的382180元提高了54020元。

  注: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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