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工伤保险 > 正文
 
工伤九级赔付标准相应的法律规定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工伤九级赔付标准有哪些法律规定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如下详细的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的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工伤人员可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伤残就业补助金10个月,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8个月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