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227项住院服务和诊疗可报销
工伤医疗费就地结算
今后,工伤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任一家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由就医地所属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直接与议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结算,跨区域的由各伤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相互结算,工伤职工需在就医协议医疗机构结算即可,极大地便了工伤职工就医。
《办法》明确规定,职工在本市任何家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救治符合“三个目录的工伤医疗费用,由就医地所属工伤保险办机构与协议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之间每月应按照工医疗费实际结算额统一进行核算。各级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与协议医疗机构进联网,实现工伤医疗待遇的网上结算。议医疗机构应当满足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息系统管理的要求,统一使用工伤保险息平台,建立完善的内部信息管理系统,整、准确、及时地录入参保人员的诊断、院医疗用药等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所需求基础信息。
我市还将挂号费、诊查费、检查化验目以及治疗牙齿、安装义眼等工伤职工治所必需的227项住院服务标准和诊疗项(具体项目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网”http://hrss.qingdao.gov.cn查询)纳工伤基金支付范围。既保障全市工伤职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又可减轻用人单位工伤职工的负担。
《办法》规定,职工治疗工伤部位或职病所需的住院服务标准、诊疗项目参照基医疗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诊疗项目目录行,不受“自负比例”、“最高费用限额”制。将挂号费、诊查费等工伤治疗所必需住院服务标准和诊疗项目纳入工伤保险金支付范围。对基本医疗保险设定最高用限额的手术特殊材料,工伤保险另行设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因伤情治疗需要所发的费用在最高支付限额内由工伤保险基据实支付。增补的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诊疗项目以及工伤保险手术特殊材料项目最高支付限额另行制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病进行急救、抢救所必需的用药、诊疗项不受“三个目录”限制,由协议医疗机构根工伤职工的伤情需要实施救治。
工伤职工就医需使用专用病历
职工认定工伤后,确需门诊继续治的,必须要使用工伤保险专用病历,主治生应按照专用病历核定的工伤部位进行力疗,对未按规定使用专用病历的,工伤保险险基金不予支付。办《办法》还规定,职工就医时,用人单位和应当书面告知协议医疗机构是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协议医疗机构应当按解照工伤医疗管理有关规定为其提供及时有法效的医疗服务。用人单位未按要求书面告惠知的,所发生的超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以下称“三个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