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将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
我省日前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将逐步完善运动员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把运动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
我省将针对运动员的职业特点,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工伤保险管理和保障机制。其中,凡参加工伤保险的运动员,在训练和比赛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护理和康复等相关费用,并按规定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我省将完善运动员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为运动员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对符合条件的医疗康复机构,可以按规定申请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定点。今后,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聘用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场地工、健身教练等体育特有工种工作人员时,将优先录用获得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退役运动员。
此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为退役运动员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通过专门机构的职业规划、测评、咨询服务等手段,帮助退役运动员掌握求职、创业的信息和方法。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困难运动员,可按规定享受就业援助服务及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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