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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起广东工伤险缴费不再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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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去年7月开始减半征收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从即日起恢复至去年6月时的缴费标准,即不再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这是记者昨天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的消息。

  从去年7月开始减半征收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从即日起恢复至去年6月时的缴费标准,即不再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这是记者昨天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的消息。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减轻企业负担,广州市在2012年7月-12月阶段性下降了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根据工伤事故发生频率和程度不一,不同行业被分为三类,分别按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5%、0.5%、0.75%进行征缴。在为期半年的降费期间,共为全市参保单位减负1.5亿元。

  而今,2013年如期而至,《关于阶段性调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也已经到期,全市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恢复至2012年6月的标准执行,不同类型行业的企业其缴费比例分别恢复为0.5%、1.0%和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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