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部门公布了《关于东莞市建筑业企业施工作业人员参加
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凡承建东莞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建筑业企业施工作业人员都必须参加工伤保险。未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及缴费的建设工程,东莞市建设局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事实上,为建筑工人参保的相关通知从2007年9月1日起就开始实施了,而2007年的文件通知有效期到2012年8月31日为止。日前公布的通知显然是一个延续性政策(详见今日A08版)。
尽管当前情势下各类企业都面临着或大或小的困难,建筑企业亦不例外;但是,对于建筑工人的参保权益保障,不能因此而省略或者取消。此番继续强调以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作为条件,强制建筑企业为工人参加工伤保险,无疑是对建筑工人权益的一种有力保障。
当然,鉴于为企业减轻负担的考虑,在不影响工人参保待遇的前提下,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费率下降了0.5个百分点。这也是对建筑企业的一种关怀和照顾。
其实,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是包括建筑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的基本义务。工伤保险具有社会保障的功能,对于因工作受到伤害的职工而言,很可能是急需的救命钱。任何负责任的企业,都应该自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像建筑企业这样的高危行业,购买工伤保险无疑多了一道“护身符”,对于无数外来家庭来说,犹如幸福平安生活的降落伞。
此外,保护弱势劳动者的利益,对工人的工伤风险进行兜底保障,还是政府部门的当然责任。无论我们如何帮助企业解困降低营运成本,都不应该以损害弱势职工的利益作为代价。
作为一座以制造业闻名的城市,东莞在享受着“世界工厂”“产业之都”美誉的同时,也遇到了“成长的烦恼”。做好劳动权益保护工作,在用工紧张频现的背景下,是继续吸引更多人才到东莞就业的基础。事实上,这也是非常重要的营商环境。
当前,东莞非常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致力于打造基本无欠薪城市。市委领导提出“要把排查矛盾纠纷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要把预防和处理欠薪作为维权维稳工作的重中之重,打造工资基本无拖欠市。”显然,和打造基本无欠薪城市一样,严格落实劳动法规,保护劳动者各项法定权益,同样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应有之义。
不过,强制建筑企业参保还只是一个开始,不仅要做好参保工作,尽可能地应保尽保;在工伤认定和保险赔付上,更该提高效率,尽快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从而让强制参保真正成为建筑工人的实际福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