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少的企业可少缴保险费
市人社局解读工伤保险新政,全市企业今年起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记者了解到,根据新政,工伤事故发生少的企业,将享受降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待遇,工伤事故发生多的企业,将被提高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这一新政旨在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从而保障从业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记者从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了解到,新政名为《大连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市人社局会同财政局、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台,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市企业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
记者了解到,根据新政,服务业、金融业等工伤风险较小的一类企业缴费费率不浮动。加工业等工伤风险中等的二类行业和矿山、石化等工伤风险较大的三类行业,费率实行上下浮动。据悉,我市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共计4万余户,参保职工230万人。建立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后,将有87%的企业受益,每年将少缴纳工伤保险费共2400余万元。
大连丹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根据"浮动费率"政策,今年的缴费费率经评估后降低了0.2个百分点。其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企业人均工资3000元计算,一个员工一个月下来工伤保险费可省6元,一年就是70元,1000人就能省下7万元,一定程度上也给企业减少了成本负担。
浮动费率
所谓"浮动费率",是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企业上年度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率和工伤发生率,在其行业差别费率的基础上核定本年度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也就是说工伤发生率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率越低,缴费费率也随之降低;反之则追加缴费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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