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同事已经办理完了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现在把所有的看病票据都给我了,请问如何办理工伤的报销呢?具体的流程和要填报什么表格,我要提供什么东西。
工伤报销的门诊和住院分开报的去二楼领取手工报销审批表一式三份门诊一份住院一份然后
一、用人单位在申报门诊费用时须备齐以下资料:
1、收据;
2、急诊处方;
3、检查、治疗明细;
4、急诊诊断证明;
5、提供工伤职工本人《工伤证》的复印件;
6、《北京市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一式三联,并加盖公章或人事劳资章。
二、用人单位在申报住院费用时须备齐以下资料:
1、收据;
2、出院诊断证明;
3、《北京市工伤保险住院费用清单》;
4、《北京市工伤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
5、转院需提供转出医疗机构的转院证明(加盖工伤医疗专用章的转诊单);
6、提供工伤职工本人《工伤证》的复印件;
7、汇总单据数量和票据金额,填写《北京市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一式三联,并加盖公章或人事劳资章;
8、工伤职工单次住院费用超过5万元以上的,需填写“北京市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表七)”,交至区县医保中心,然后由区县医保中心报市医保中心审核。
单笔超过5万元的大额费用上报市医保中心时需附带资料如下:
(1)工伤职工《工伤证》复印件;
(2)住院诊断证明;
(3)工伤相关疾病鉴定证明;
(4)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北京市工伤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单》、《北京市工伤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明细单》;
(5)如在非本人工伤医疗机构(属转院)及异地安置的工伤职工就医的,需提供转出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证明。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时间为每月1日至20日
2、医保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医药费用的审核结算,如工伤职工单次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或遇特殊情况,将报市医保中心在30日内完成复审。
3、粘贴单据方法
(1)医疗审批表粘在首页。
(2)诊断证明收据与处方、明细一一对应,以收据为首对应粘贴在一起。
(3)按收据日期先后顺序粘贴(重叠式)。
(4)最后粘贴《工伤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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