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复合药将纳入内蒙古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支付范围。根据自愿原则,有关单位可在4月15日前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复合药(包括含药大输液)纳入三大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据了解,申报纳入自治区三大保险药品支付范围的复合药应具备的条件为:通用名称未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和《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复合药西药目录》的复合药(包括含药大输液)。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药品组成,并且每个成分药品及其剂型必须在《药品目录》范围内;复合药的价格小于等于其所组成的同等药品价格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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