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浮动是以参保单位行业基准费率为基础,对二、三类行业进行浮动,以参保单位2012年工伤保险基金支缴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工伤待遇的费用÷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100%)为主要指标,并结合工伤事故发生情况及参保单位执行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浮动。原则上,支缴率小于50%、80%的,分别下浮二档、一档;支缴率大于120%、150%的,分别上浮一档、二档。
据统计,2013年度,全市涉及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的参保单位共计115户,其中上浮45户,下浮70户。其中,二类企业上浮29户,下浮60户,预计减收30.5万元;三类企业上浮16户,下浮10户,预计增收327.2万元;减收与增收冲减后,预计2013年全市费率浮动合计增收工伤保险费296.7万元。灵宝市增收最多,达到185.5万元;市本级二类行业的工伤保险费预计减收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