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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也要实行“五险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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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负责人黄东平说,按照目前的社会保险政策,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参保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工伤和生育保险则由单位缴纳,个人无需缴费。

  人社部公布了新修改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在征收险种上,将原办法规定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保险,扩大为全部五项社会保险,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无需缴费

  据了解,新《草案》影响最大的应该是,灵活就业人员以后也要实行"五险合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负责人黄东平说,按照目前的社会保险政策,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参保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工伤和生育保险则由单位缴纳,个人无需缴费。为此,工伤和生育保险一直只对用人单位征收,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无需缴纳工伤保险。

  据了解,与其他保险不同,工伤保险是即时参保即时享受待遇,如果没有参保,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就无法得到及时的工伤保险待遇补偿,极易导致劳动者生活陷入困境。

  黄东平说,泰州市早在2008年就开始推行"工伤保险优先参保"政策,按照"全员参保、雇主缴费、定员定额、动态实名"的参保办法,由用人单位为在泰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泰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已经在政策上实现了"无缝隙覆盖"。

  单位须一次性缴纳6个月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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