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日报报道,5月20日下午,在合肥市蜀山区笔架山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多次交涉下,合肥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和农民工王俊杰(化名)最终达成《工伤赔偿调解协议》,该公司向王俊杰一次性支付伤残赔偿费5万元整。自此,双方因工伤产生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终结。接过《调解协议书》,双方异口同声地说:“有了协议书,就有了法律保证,就如同吃下了定心丸。”
3月2日,在合肥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打工的王俊杰在上脚手架时,因一脚踩空,不慎摔落。造成多处软组织损伤。该公司及时将其送往医院住院治疗2个多月,花去医疗费4万多元。尽管进行了及时治疗,但由于还没完全恢复,出院后王俊杰仍需要静养一段时日。王俊杰为此多次就自己的伤情向公司索赔,但一直无果,无奈之下,他找到笔架山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
从5月10日开始,司法所工作人员先后就王俊杰工伤赔偿事宜与该公司连续进行了三次协商,要求该公司赔偿王俊杰伤残费5万元,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总是强调一次性赔偿有困难,要求分三次付清,而且只愿意赔偿3万元,致使协商陷入僵局。
5月20日,工作人员又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约至王俊杰家中进行协商。向其深入讲解《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赔偿标准,同时也列举了王俊杰静养期间对家庭生计造成的一系列困难,要求该公司要多从伤者的利益考虑。最终,这位负责人同意赔偿要求,签订了《工伤赔偿协议书》。双方达成以下赔偿协议:由建筑方一次性赔偿王俊杰误工费、医疗补助金、继续治疗费等各项费用5万元,协议签订并在司法所人员见证下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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