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重点推进城镇居民医保、新农保、工伤保险等工作,促进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大中小学生参加社会保险。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研究制订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研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办法。
在45个县进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自主试点。继续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加快建立城镇职工医疗市级统筹制度,城镇职工、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普遍达到70%和50%以上。全面实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不断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和工伤保险政策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深入推进省级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政策管理与具体管理相结合的新的管理体制和模式。
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好不同需求层次群众的住房问题。建立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的体制与机制。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加大改革力度,推动物业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市场化、社会化步伐。推动农村房屋权属登记,明晰农村房屋产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不断完善陕西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强医疗救助与相关保险制度的衔接,在全省选取部分县(市、区)作为医疗救助工作示范点。在全省各市推行临时救助制度,将低保之外的困难群体纳入到政府救助范围。大力推进临时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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