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人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为保障广大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去年底,全省参加工伤保险人数比2003年增长了6倍,达到158万人,基金收入达到8.6亿多元。这是记者近日在兰州新区举行的全省工伤保险集中宣传咨询活动现场上获悉的。
自2005年以来,我省已连续8次调整了工伤保险待遇,其中伤残津贴月人均累计增加1326元,全省伤残津贴月人均标准达到1786元。全省已将8.1万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妥善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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