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女士问:我原在李某家做保姆,双方约定工资为每月1200元,管吃住。一天,我在为李某家擦桌子时,由于地滑不慎摔倒,头部直接撞到书柜上,后被李某送至医院,共花医药费1万元,经法医鉴定为8级伤残。现我想按工伤处理此事,可以吗?
雄志律师事务所王永艳答:作为家庭保姆,不属于劳动法适用的对象,此事不能按工伤处理。由于你在李某家当保姆,与其形成雇佣关系,所以你可以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要求李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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