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全国率先实现省级全覆盖,
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相继解决了23万人
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和2。4万名老工伤人员待遇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和制度制约,一些过去曾经在各类用人单位工作过的离岗人员,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过的“五七工”“家属工”及部分被征地转为城镇居民的老年农民,游离于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涉及近23万人。2010年1月19日,紫中秋政府下发《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妥善解決了23万企业
职工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2011年,自治区累计统筹金6亿元,将全区2。42万名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
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自治区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和发放办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新发生的伤残
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医疗费等工伤待遇。
与此同时,自治区社会救助水平也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生活得到保障,全区共有近10万户、20万城市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