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能不能单独参保工伤保险?
参加社保需同时捆绑参加养老、工伤、失业三类社会保险,由于本身及企业的共缴费率接近缴费基数的40%,许多农民工以及企业不参加社会保险,并导致了一系列的工伤纠纷。记者从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一套旨在让本市矿山和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的办法已经出台,并已于7月1日起开始实施。
养老及失业险也要参加
据市劳动保障局工伤及生育保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不少农民工很想参加工伤保险,但由于过去要求"三险同征",不少农民工又不想全部参加,结果也就享受不了工伤保险保障。而一些老板借机不为农民工参加社保,由此导致建筑等流动性强、危险性大的行业出现工伤事故后,外来工权益受到损害。
据透露,新近出台的办法虽然明确了矿山及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可先行参加工伤保险,但并不意味着企业及个人便不要参加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这两项保险。
由于建筑行业具有较大的流动性,且其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往往会存在不同,对于这类企业的农民工发生工伤后究竟该适用何地的赔付标准进行待遇支付?即将于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办法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伤害或者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明确,对符合这种情形的工伤认定工作,由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所在区、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
重复工伤以高级别等级计发
工伤及生育保险处该负责人还向记者表示,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的通知,伤残津贴的核定,以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本人的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如果其月平均工资达不到统筹地区月最低工资水平的,按月最低工资额为计发基数。
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过两次及以上工伤,且有两次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等级的工伤职工,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其最高级别的劳动能力鉴定等级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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