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宁夏人社厅传来消息,全区5个地级市22个县市区中,已有4个地级市20个县市区将公务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实现各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制度全覆盖。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制度顶层设计,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宁夏人社厅积极指导地市出台公务员等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费用,按照财政供给关系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由其所在单位缴纳。公务员遭遇工伤后,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执行,有效解决公务员工伤认定脱节、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不一致、申请享受工伤待遇周期长、部分待遇项目缺失等历史遗留的制度缺陷问题。
截至今年6月底,宁夏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70.4万多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6%。其中,事业单位人员、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幅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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