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工伤保险 > 正文
 
工伤保险认定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时限)为其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日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以申请,但认定之前的费用单位支付。
   问:怎样才能认定为工伤?
 
  答: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时限)为其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日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以申请,但认定之前的费用单位支付。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本人或近亲属可以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发生的全部费用单位支付。
 
  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可按上述规定办理认定,工伤待遇单位负责支付。单位不给办理职工本人或近亲属可在时效内申请认定,工伤待遇由单位支付,单位不支付,到劳动仲裁裁定。
 
  如果不是劳动关系,是雇佣关系,不用认定工伤,和雇佣人协商待遇,不给或给的少,直接到法院诉讼,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