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及《石家庄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实施方案》,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中央、省、市属企业到市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县(市)、区属及以下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到所属县(市)、区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因此,作为私企单位可到核发工商营业执照的所在区
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具体参保手续也可拨打我局以下电话咨询:88625860、88625805、88625862,如需当面咨询请到向阳路25号市社保局二楼业务东大厅①、②、③号窗口。
参保程序如下:
单保(只参加工伤保险)
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程序(市社保局)
一、首先办理
社会保险登记,请携带以下资料到西大厅28号窗口登记:
1、石家庄市社会保险登记表(2份)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登记完后到东大厅办理工伤保险费率核定及缴费手续,请携带以下资料:
1、登记完毕的社会保险登记表
2、用人单位盖章的费率核定表(2份)
3、填报《石家庄市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基本情况表》
4、原始《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
5、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6、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三、办理参保手续后请到西大厅17号窗口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