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川县
医保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
工伤保险覆盖面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工伤保险将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标志我县工伤保险制度实现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全覆盖。
据了解,新制度的参保范围包括:全县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工作人员。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资金渠道按县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参保费率标准为:一类、二类、三类行业分别为本单位全年度工资总额的0.5%、1%、2%。
这项制度的实施,既保障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又减轻了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伤事故造成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