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市人社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工伤康复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工伤康复对象范围、工伤康复期确认、康复待遇、定点机构管理等内容明确了规范要求。这是我市自1999年开展工伤保险工作以来出台的首个工伤康复规范性文件。
文件明确了工伤康复流程规范。工伤职工认为需要进行康复的,应当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工伤康复申请。工伤病人经过工伤康复劳动能力鉴定后,才可享受由社保基金保障的工伤康复疗程。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