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各区县开展了
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在浦东新区国际金融中心在建工地活动主会场,浦东人社局、安监局、区总工会等部门联合举办了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此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推进本市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本市正在启动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将利用三年左右时间,逐步实现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
人社部推“同舟计划”着力解决建筑行业职工参保
建筑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维护好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权益,为他们提供长期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关系上千万人的工作安全、生活稳定和家庭幸福,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问题。
由于建筑业劳动力密集,工种转换快,人员流动性大,属于工伤风险较高行业,又是农民工集中的行业。目前仍存在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工伤保险参保覆盖率低、一线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工伤维权能力弱、工伤待遇落实难等问题。据统计,全国具有资质等级以上的建筑企业总数超过10万家,从业人员4500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仅为1000万人。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解决建筑业职工工伤权益保障问题高度重视,国家领导多次就做好建筑工人工伤维权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2014年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人社部明确要求,周密组织实施“同舟计划”,推进建筑企业全面参加工伤保险,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在贯彻实施《意见》的会议上强调,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既是落实中央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既是守住底线、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实际行动,又是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方面。各地要坚定信心、周密策划,出门宣传,协调配合,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建筑业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本市即将启动按建设项目参保
自本市工伤保险制度建立以后,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健全,有效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工伤权益。据市人社局介绍,本市建筑施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已基本实现参保,但流动性较大的职工工伤保险参保率低、工伤维权能力弱、工伤待遇落实难的问题还客观存在。为贯彻国家四部委《意见》的精神,本市制定了工作方案。2015年的目标是:推进本市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其中相对固定的职工,按用人单位参加本市工伤保险;对于暂无法按照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职工,着力推动按建设项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并实现当年新建项目全部参保。
根据工作方案,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水运等建设项目施工的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及其职工纳入参保范围。建筑施工企业中相对固定的职工,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职工,可优先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由总承包单位在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前至项目所在地的区县
社保经办机构一次性代缴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