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住建厅、财政厅、安监局、总工会、地税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内新开工的建筑施工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在建项目60%以上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全部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根据计划,今年内新开工的建筑施工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在建项目60%以上参加工伤保险;2016年,巩固新开工项目全员参保成果,在建项目80%以上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基础较好、进展较快的地区,实现全部在建项目参加工伤保险;2017年,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及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全覆盖,建筑业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路桥梁、机电安装工程类为1%。
据悉,省人社厅等6部门将联合开展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及建筑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权益保障情况的专项联合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将督促整改,并进行情况通报,以加快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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