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四川新开工项目必须提交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否则不予核发项目施工许可,也就不能开始施工。近日,四川省人社厅联合省总工会、住建、安监部门下发《转发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的意见的通知》,明确实施建筑业工伤保险项目化,“对项目、不对人”,为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维权上“安全锁”。
据四川省人社厅透露,目前该省建筑领域从业人员262。65万人,其中80%是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率处于较低水平。
长期以来,建筑业农民工工伤维权最难过的槛就是劳动关系认定。四川省总工会农民工法律援助律师杜伟介绍,2014年四川省法援工作站接受建筑领域农民工工伤维权案件14件,全部需要进行劳动关系确定。尽管仲裁委员支持了其中8件的用工劳动关系,但法院在判决时仍以农民工与建筑公司、劳务公司无直接劳务往来,仅属于与包工头之间的雇佣关系为由予以否定,最终农民工只能走人身损害赔偿渠道,追究雇主、违法分包和转包公司的连带赔偿责任。
据了解,此次《通知》要求对项目使用的所有工人按检核项目方式参保。企业要开工新项目,必须以项目参保方式为所有工人购买工伤保险,缴费标准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项目人工费占比×统筹地区建筑行业基准费率执行。
“这意味着成都一个总造价1亿元的项目,若项目人工费占比20%,成都建筑行业基准费率为1。2%,该项目应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为24万元。”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负责人介绍,为了鼓励单位做好安全监管工作,还实行浮动基准率制度(浮动空间为80%至150%),如果企业工伤率低,可在浮动比例内少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反之则多缴。
“建筑业工伤保险‘对项目不对人’的改革,牵到了农民工工伤维权难问题的‘牛鼻子’。”四川省劳动保护部负责人谢政说。
杜伟也认为这项政策对农民工是一大利好,但他同时表示,过去也有很多政策出台,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并不顺利。“关键在于执行要严、监管也要严,否则再好的政策也只能成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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