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无锡出台了四项关于工伤保险的新政策,进一步完善了无锡市的工伤保险政策体系,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切实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充分体现了风险共济的社会保障精神。
出台首部工伤保险政府规章
为了完善工伤保险政策体系,确保无锡市现行工伤保险制度与上位法的有效衔接,促进工伤保险健康持续发展,无锡市制定出台了《无锡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53号),并从2015年12月15日起贯彻实施。该办法是无锡市首部以政府令形式发布的工伤保险政府规章,共有26条,分别从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工伤认定操作实务、工伤职工权益保障、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等多方面进行了调整和规范。
公务员也需参加工伤保险
无锡市明确了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今年1月1日起缴纳工伤保险,其工作人员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办法》规定享受工伤保险。
建筑业职工纳入工伤保险有保障
无锡市于2015年10月26日下发了《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建筑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模式,确保了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经费来源,设立了参保前置的保障措施,切实保障了建筑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费率明显降低
根据“总体降低、细化分类、健全机制”的原则,无锡市对工伤保险费率进行了大幅下调,市区平均费率从1。31%降至1。02%。这是适应无锡市经济发展新常态,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健全与行业工伤风险基本对应、风险档次适度的工伤保险费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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