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工伤保险 > 正文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