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期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出台了《关于调整完善我省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全省调整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省人社厅负责人今日透露,目前全省各市已出台政策,降低了工伤保险费率。通过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0。63%降至0。43%,其中深圳最低,平均费率仅为0。21%。据了解,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并未因此受到影响,而且每年还会随着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逐步调整提高。
据了解,2015年前三季度,全省工伤保险平均缴费费率为0。63%,平均缴费工资2910元,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18。33元,比全国平均费率低约30%,工伤保险缴费负担总体较轻。《通知》下发后,全省各市已按规定下调了各类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下调比例最低为10%,最高为50%,全省平均下调比例约30%,按年计算一年可以减轻全省参保单位缴费约21亿元,惠及企业等180多万家单位、3100多万名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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