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工伤保险费率七月起下调,与2015年9月本市原3类行业基准费率标准相比,我市新基准费率标准总体水平下调了约32.27%。
工伤类别由3类调整为8类
6月30日,本市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届满。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要求,我市印发了《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从7月1日起,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3类细化调整为8类。
根据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货币金融服务等为一类,批发业、餐饮业等为二类,食品制造业、娱乐业等为三类,医药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为四类,家具制造业、建筑安装业等为五类,渔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为六类,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核燃料加工业等为七类,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等为八类。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将工伤风险类别细化为8类,有利于建立健全与行业工伤风险基本对应、风险档次适度的工伤保险费率标准,充分发挥利用行业差别费率这一经济杠杆提高企业风险意识、加强工伤预防的作用。”
新基准费率总体下调32.27%
与2015年9月(阶段性下调费率前)我市原3类行业基准费率标准相比,我市新基准费率标准总体水平下调了32.27%左右,按基准费率政策初步测算,全市一年可减轻用人单位负担6.48亿元;最低行业基准费率由0.4%降至0.14%,最高行业基准费率由1.2%降至1.14%;各国民经济行业所对应的新基准费率标准,均比原基准费率标准降低。
与国家基准费率标准(一类至八类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左右)相比,本市新基准费率标准总体水平下调了31.86%左右;一类至四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下调了30%,五类至八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下调了40%。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此次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不会降低参保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不仅如此,今后还会随着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逐步调整提高。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每年都会随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而自然增长。
工伤预防好的单位进一步降费
工伤预防工作做得好的参保单位,今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有望进一步下调。按照规定,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工伤保险费率档次。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下一步我市将根据8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执行情况,另行制定实施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进一步降低工伤预防工作做得好的参保单位缴费费率,二类至八类行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最低可以下浮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